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土地法规建设和监察]

1991年以来,根据国家和省土地法规,结合海口市情况,先后上报并实施了在土地征用、土地出让、土地转让、招标投标、地价调整、确定权属、地价评估、宅基地管理、五统一管理,违法用地处理、开发区管理等方面的18个土地管理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这些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积极稳妥地推动了海口市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使土地市场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现在无论是土地第一市场,还是第二市场,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在不断调整完善地价管理过程中,为政府财政聚集大笔资金,用于城市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海口市的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在制度一系列土地法规的同时,大力宣传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每逢6月25日"全国土地日"前后半个月内,采取报刊、电视、广播、座谈会、黑板报、宣传车、广告牌、知识竞赛。法规咨询等形式,深入各主要街道和乡(镇)村开展以"土地与改革"、"土地与经济"、"土地与市场"为主题的土地法规宣传活动,大大增强市民的法制观念和国土意识,为依法加强国土管理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土地监察是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建国后,海口市长期无专门的土地管理和监察机关。党的十一届中在全会后,"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被提到基本国策的高度,制定和发布了一系与行政、经济、科学管理相配套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预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依照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对所有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进行土地使用遵规守法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法违章者实施行政征处。1988年市国土局成立了土地监察科,负责海口市的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每年海口市还根据形势发展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整顿、监察队伍,开展全市联合行动。1988年以来,共处理土地违法案件132宗,依法拆除各种违章违法建筑物664间,面积2.7公顷,维护了土地管理法的严肃性,有效打击和制止各种违章违法行为。

耕地保护是土地管理的重头戏。我市耕地保护从零乱开发到依法规范管理保护。目前,全市划定24片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205公顷,每片都竖有保护标志牌,埋设界桩,面积准确,界址清楚、资料档案完整,较好地冻结了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审批,做到耕地无闲置,菜田有增加,近年来,省农田保护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农菜田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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