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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局对于2010年3月1日开始实施《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进行了宣传。分别在龙泉镇、新坡镇各个采砂场采用张贴通告、口头宣传、法规讲解等方式宣传,积极引导各位采砂人了解禁采通告和打击非法采砂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使采砂人深刻认识到非法采砂对生态环境危害性,从而对打击非法采砂活动有了更为正确的定位和认识,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采砂奠定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在宣传的同时还对采砂船只进行了登记监管,并要求无证开采的砂场进行整改,登记补办相关手续。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甘 青 颜 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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