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证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和土地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坚决惩处土地违法行为,根据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海南省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琼土环资察字[2007]38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现在起到今年底,集中100天时间,开展查处“以租代征”为重点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工作领导,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林明勇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张霁副局长、詹雄支队长担任,办公室、监察支队、法规科、用地科、规划科、耕保科及四个分局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霁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监察支队支队长詹雄任副主任,具体工作由市监察支队负责。
二、总体要求
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活动,营造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集中清理2005年1月1日以来“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地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巩固我市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促进全市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认真排查,真正做到底清数明
要严密排查全市范围内的违法违规土地问题,不留死角。要结合在进一步开展土地违法违规专项行动中的排查情况,再次进行反复认真梳理。特别是要重点清查“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逐一清查,真正做到底清数明。
(二)严查重处,从根本上遏制违法用地行为
在本次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对涉及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要严肃查处。一是由监察支队、分局主要负责清查05年1月1日以来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的“以租代征”行为。二是由规划科负责清查现有已审核公告的海口保税区、海南国际科技工业园、海口桂林洋开发区四至范围,查看是否存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行为。三是由耕保科、用地科负责清查是否存在建设用地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先行征地、供地、施工建设的违法行为。对涉案问题,不能以罚代法。对土地违法违规涉及到应当追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责任的要移送监察部门;涉及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要通过严肃查办一批大要案件,从根本上遏制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
(三)找准问题,进一步规范用地管理
通过百日行动,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管理上找原因,切实解决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问题,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促进依法行政和照章办事。
三、工作安排
按照上级部署,我市百日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清理阶段(9月20日—10月11日)。要多渠道地开展,多形式地组织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声势浩大的百日行动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动态巡查等工作方式和工作成果,全面开展自查清理工作。各业务科室清查后要统一填报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有关报表并报支队汇总上报。
(二)查处纠正阶段(10月11日—11月20日)。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组织力量严格依法查处;对清理出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制定有效落实措施,及时予以纠正。
(三)整改完善阶段(11月20日—12月25日)。针对清查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制定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明确责任为重点的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各业务科室要在市局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开展好此项工作。对在百日行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此次执法行动的顺利进行。
(二)以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为契机,大力宣传百日行动的目的意义,大力宣传中央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坚决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信心和决心,牢固树立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观念,营造良好的土地管理氛围。
(三)通过百日行动工作的开展,认真总结土地管理的成功经验,针对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立足本职,查找管理和执法工作中的不足,建立健全各种制度,研究落实措施,建立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促进依法行政。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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