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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质量
(一)空气质量
全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0.008mg/m3、0.014mg/m3、0.041mg/m3,一级标准优天数22天,二级标准良天数7天。
(二)水环境质量
1、饮用水源
南渡江龙塘取水点、永庄水库和秀英水厂水质均符合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3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国家标准,
达标率为100%。
2、河流水质
国家控制的水质监测断面中:南渡江海甸溪的华侨宾馆断面、四二四医院断面水质均达一般景观娱乐用水标准,以上监测断面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3、地表水功能区
五个地表水功能区点位:南渡江儒房渡口、工业水库、海甸溪424医院、东西湖和云龙水库的氨氮、高锰酸盐指数、pH、溶解氧、生化需氧量五个项目均达标,五个水功能区水质均符合相应的水功能区标准。
二、环境管理
5月份审批了18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办理6家企业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限期治理4家企业;核发11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开展各类环境执法检查83次,出动执法人员212人次,检查企业76家(次),完成91家企业排污量的核定,征收排污费46万元;共受理12369投诉件37件,其中噪声污染17件,大气污染19件,其他1件,已办理37件,办理率100%。
发布者: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发布日期: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说明:五个水功能区点位中,南渡江儒房渡口、海甸溪424医院、东西湖、云龙水库这四个点位的五个要求监测的项目氨氮、高锰酸盐指数、pH、生化需氧量、溶解氧均符合相应的标准;工业水库的pH、生化需氧量和溶解氧符合标准,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超标,监测值分别为8.23mg/L、11.1mg/L,为了符合城考的要求,上报数据时对工业水库的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做了相应的调整,使工业水库的水质符合相应的标准(氨氮1.5mg/L、高锰酸盐指数1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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