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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做好我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工作,2008年6月5日,海口市档案局文副局长等一行四人来到海口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检查、指导我市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工作。
在听取了市普查办常务副主任符圣和介绍了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进展与档案管理工作的安排后,文副局长对普查办的工作给于了肯定,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污染源档案管理工作要和普查工作同步,要做好资料的收集、鉴定与归档,在收集资料时注意资料的齐全、真实。同时文副局长还要求加强联系,档案整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档案局工作人员,确保污染源普查档案规范、合格。
(市普查办 吴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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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国家普查办、省普查办、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领导成员、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市政府正副秘书长
抄送:各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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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6367249(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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