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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

工 作 简 报

(第十一期) 

 

海口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OO八年一月 五日


海口市参加全国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

 

2008年1月4日上午10时,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我市组织四个区、国土环境资源局、农业局、统计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收看。市委常委、副市长张磊出席会议。

据介绍,国务院决定从今年年初起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成立了由曾培炎副总理亲自担任组长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为力求此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客观准确,排除各种人为干扰,《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及《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明确,普查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目的,不与“十一五”总量削减任务、目标责任制考核及排污收费等工作挂钩,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性收费的依据。统计部门在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规定,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不得强令、授意普查对象提供虚假普查资料,不得泄露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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